杨先杰:本院受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与杨先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京0491民初7609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等诉讼材料。限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登录本院电子诉讼平台(www.bjinternetcourt.gov.cn)或来本院应诉,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将视为放弃答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北京互联网法院电子诉讼平台线上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北京互联网法院
刊登日期: 2022年0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