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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中瑞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本院对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车之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京0491民初27686号民事判决书。本案判决要点: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被告襄阳中瑞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二、驳回原告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襄阳中瑞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被告襄阳中瑞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办法官:张莉莉
电话:010-86433708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2号院3号楼北京互联网法院

北京互联网法院

刊登日期: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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