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服务首都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推动网络音乐市场良好生态构建,北京互联网法院于12月15日召开网络音乐著作权案件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党组成员、副院长赵瑞罡主持,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赵长新、法官袁建华分别通报了案件审理情况和典型案例。来自CCTV12、法治日报、北京日报、北京新闻广播电台、新京报等中央及首都媒体在线关注、报道,北京互联网法院官方微博同步进行直播。10位北京市人大代表在线参加了本次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赵长新向大家介绍了北京互联网法院网络音乐著作权纠纷案件的基本情况、主要特征、审理的裁判导向和遵循的裁判理念。自2018年9月9日建院至2022年11月3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受理网络音乐著作权纠纷4560件,同期审结4046件,著作权被许可人为主要起诉主体,平台运营商为主要被诉主体,案件调撤比例保持在较高水平。在网络音乐版权司法审判中,北京互联网法院立足于网络音乐产业发展需要,坚持遵循四项裁判理念:一是针对网络原创音乐保护,准确适用署名推定与优势证据规则,切实维护网络原创音乐人利益;二是明确界定网络用户音乐侵权使用方式,防止类型化侵权现象蔓延;三是坚决遏制直播、短视频领域音乐版权侵权乱象,促进新兴行业健康发展;四是坚持双向、动态的利益平衡理念确定平台责任,寻求著作权保护与平台经济发展的动态平衡。为妥善解决网络音乐著作权纠纷,赵长新提出四点建议:一是拓宽诉源治理方法路径,提升纠纷解决质效;二是充分发挥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职能,破解网络空间内海量音乐授权难题;三是倡导平台增强管理自觉、提升管理水平,做好保护音乐版权的“疏”“堵”工作;四是加大音乐版权保护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音乐版权保护良好氛围。
袁建华通报了六个典型案例,充分彰显了司法护航网络音乐产业与平台经济共同发展。最后,与会记者分别就引导平台按照‘先授权、后使用’基本原则执行的建议,网络用户如何更好地规范自身的音乐使用行为等问题进行提问,赵长新一一进行了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