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朱慧卿与被告武汉林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21)京0491民初1888号民事判决书。
原告朱慧卿系涉案漫画作品“CFP18-各地一季度经济数据持续发布 回暖复苏迹象显现”的作者,武汉林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未经许可、未予署名的情况下,在“武汉保利心语”的微博账号中使用了涉案作品作为微博配图,侵害了朱慧卿对涉案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和署名权,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判决如下:
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被告武汉林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涉案新浪微博账号首页置顶位置连续二十四小时刊登致歉声明,就侵犯署名权一事向原告朱慧卿致歉【声明内容须经本院审核,逾期不履行,本院将在一家全国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判决书有关内容,费用由被告武汉林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二、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被告武汉林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朱慧卿经济损失800元、公证费20元,合计820元;
三、驳回原告朱慧卿的其他诉讼。
上述判决生效后,武汉林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履行致歉的义务,朱慧卿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22)京0491执998号。现对上述判决主要内容予以公告。